张宣祁代表:关于要求修建凫源村溪头组溪头滩护的建议
关于要求修建凫源村溪头组溪头滩护的建议
建议全文:溪头滩位于溪头与八房两组之间,沿乔凫公路边,有耕地面积26余亩,是基本农田保护耕地。由于该片护岸多年一直未修和长期被水毁冲击,导致多处护岸倒塌损坏严重,如果不及时修复,将会使耕地面积会逐步减少。但是村集体经济薄弱,无法承担护岸修建的资金。因此恳请县委政府领导重视关心支持将此项目纳入相关部门给予解决为感。
张宣祁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修建凫源村溪头组溪头滩护的建议》的议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鉴于目前正处于机构改革的末端期,上级的救灾资金安排情况尚未具体明确。如果上级安排的专项水毁资金到位后,我局将根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在农水局实地测算的基础上,结合当地政府意见、尽可能的给予安排该水毁工程修复资金的补助。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4513890
代表满意度:满意